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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太湖:2022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28人
发布时间:2022-07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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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上半年,太湖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人,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,组织处理16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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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查处问题类型看,涉及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2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2人),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14.29%、处理总人数10.71%、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16.67%;涉及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12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10人),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85.71%、处理总人数89.29%、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83.33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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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查处对象职级看,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7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4人),占处理总人数25%;涉及村干部1人,占处理总人数3.57%;涉及一般干部4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1人),占处理总人数14.29%;涉及其他人员16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7人),占处理总人数57.14%。

主办单位:中共(太湖县)纪律检查委员会 (太湖县)监察局 皖ICP备10011092
地址:太湖县晋熙镇熙湖路 联系电话:0556-41622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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