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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县纪检监察网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太湖: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发布时间:2025-01-14

 一、太湖县老城自来水厂原厂长吴中友、副厂长黄水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。2013年至2024年,吴中友在担任太湖县老城自来水厂厂长期间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,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2016年至2023年,黄水平在担任太湖县老城自来水厂副厂长期间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、礼金。2024年10月,吴中友、黄水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 二、江塘乡政府工作人员陈明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。2024年9月,陈明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,2024年11月,陈明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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